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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监局油烟净化器

  • 作者

    蔚顿环保

  • 更新时间

    2025-06-30 09:46:03

  • 点击数

    8

8000m³/h · 智云油烟净化器

蔚顿设立于2019年,经环保局、工商局、企查查核准成立
正规有保障。 信息保密、标准油烟净化 >

食药监局油烟净化器

关于食药监局(通常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或地方市场监管部门中负责食品药品监管的部分)与油烟净化器的关系,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阐述:

一、油烟净化器在餐饮行业的重要性

1. 环保要求:随着环保意识的提升和环保政策的加强,油烟净化器在餐饮行业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餐饮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油烟如果未经处理直接排放,会对环境和公众健康造成危害。
2. 合规经营:安装并正常使用油烟净化器是餐饮企业合规经营的必要条件之一。食药监局等监管部门会定期对餐饮企业的油烟排放情况进行检查,以确保其符合相关环保标准。

二、食药监局对油烟净化器的监管职责

1. 监督检查:食药监局负责对餐饮企业的油烟净化设施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并达到排放标准。
2. 违规处罚:对于未安装油烟净化器或油烟净化设施运行不正常的餐饮企业,食药监局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包括罚款、责令整改甚至停业整顿等。

三、油烟净化器的选择与安装

1. 选择标准:餐饮企业在选择油烟净化器时,应充分考虑自身经营规模、烹饪方式以及当地环保政策的要求。一般来说,应选择净化效率高、处理能力强、易于清洗维护的油烟净化器。
2. 安装要求:油烟净化器的安装位置、管道布局等需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以确保其能够正常运行并达到预期的净化效果。

四、油烟净化器的维护与保养

1. 定期清洗:油烟净化器在使用过程中会积累油污和杂质,影响净化效果。因此,餐饮企业应定期对油烟净化器进行清洗和保养,以确保其正常运行。
2. 记录管理:餐饮企业应建立油烟净化设施的运行记录和清洗保养记录,以备监管部门检查。

五、结论

综上所述,油烟净化器在餐饮行业中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是餐饮企业合规经营和环保达标的关键设施之一。食药监局等监管部门负责对餐饮企业的油烟净化设施进行监督检查和违规处罚,以确保其符合相关环保标准。餐饮企业在选择、安装、使用和维护油烟净化器时,应严格遵守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油烟排放达标并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陕西油面禁止倒油是真的吗?


陕西好吃的油泼面大家应该都知道,但是现在有新闻说油泼面不能倒油。这是真的吗?换句话说,不能泼油的油面还是油面吗?油面不倒油,陕西就少了一大特色美食。


近日,有网友称在街边面馆吃面时,发现店里没有卖油面的。面馆老板说环保在查油烟污染,禁止往油面上倒油。网友感叹油面是陕西的标志之一,连三秦大地的面馆都不允许卖油面。那么,油辣的人是不是不准做呢?


但其他老板却不这么认为。辛家庙玄武东路上一家面馆的老板说:“不是我们不想卖。只要我们有合格的排污措施,油面是可以卖的!”老板说,一个月前,博物馆已经在烟囱上安装了油烟净化器和油水分离器,城管执法人员经常来检查。“一台油烟净化器200多元。如果自己买衣服,可以把做饭时产生的油烟分开,还挺环保的。这是硬性要求,我们这条街的餐厅都装了。”所谓“油水分离器”,老板说,就是安装在洗碗槽里的一种设备,可以把油污从污水中分离出来,剩下的水再排放,分离出来的油污会经过特殊处理。


在北街广汇路上一家新开的面馆里,老板也给出了同样的回答:“前天城管来检查,没说不卖!如果你真的不想卖油面,就不能卖炒菜,这听起来不合理。”


今年6月25日,西安城管委办公室发了《西安市2018年餐饮单位油烟及燃煤污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055-79000要求,2018年底前,全市所有产生油烟的餐饮单位和经营场所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凡达不到《方案》安装标准和排放限值的,一律停业整顿。整改不到位的,将移交环保部门依法撤销环评备案,食药监局撤销《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工商部门撤销《食品经营许可证》。油泼面禁止泼油的说法,似乎只是道听途说的谣言。

餐饮承诺书

餐饮承诺书范文(通用6篇)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承诺书的使用频率越来越高,承诺书是承诺人对要约人的要约完全同意的意思,表示以书面形式。那要怎么写好承诺书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收集的餐饮承诺书范文(通用6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我们作为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在此做出郑重承诺: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及《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卫生标准的要求,认真落实每一项具体指标,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落实各项食品卫生管理制度,保证食品安全;在许可范围内从事卫生经营活动。

二、从业人员取得健康证明、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后方准其上岗。

三、认真落实食品原料采购的索证和验收登记制度,建立采购台账,做到批批食品有检验合格证明,确保食品原料来源可靠,质量合格;不生产经营腐坏变质、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限等不符合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食品;与定点屠宰企业签订购货合同,不使用没有检疫证明的肉类及其制品,不滥用亚硝酸盐、人工合成色素等食品添加剂。

四、按照卫生要求进行食品生产加工,清除生熟食品的交叉污染现象,餐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做到洗净、消毒,保持清洁;保持经营场所的室内外环境卫生清洁,做到窗明几净,不留死角,保持良好的店容、店貌。

五、自觉接受消费者、社会各界和卫生部门的监督,不断提高法律意识、诚信意识,做到合法经营、诚信经营,确保食品各项指标达到有关国家标准;并做到一旦有食物中毒发生,立即向当地卫生监督部门报告,保存好剩余的食品、原料以及使用工具等,协助卫生部门进行调查。

六、承担在食品加工及销售中,因我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造成的食物中毒事故、食源性病患和传染性疾病发生的全部责任。

承诺人:xxx

20xx年x月x日

为进一步加强行业自律,自觉规范餐饮服务行业生产经营活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我(单位)承诺如下: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保证持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事餐饮业经营活动,保证食品安全。

二、认真履行和承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主动接受政府职能部门、消费者及社会的监督,强调和落实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加强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

三、保证所有食品从业人员(包括临时的和新参加工作的)均持有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上岗。

四、保证建立食品、食品原料和食品添加剂采购索票索证和验收制度;保证从食品原料采购,食品加工、销售实施有效的全过程质量管理;保证食品及食品原料定点采购,并签订定点采购合同;保证所采购的食品及食品原料与索取的发票,有效证件与台账记录相一致。保证采购的猪肉、蔬菜类食品原料来源可追溯;保证不使用病死、毒死、死因不明的猪肉、禽畜及其制品,不使用劣质食用油,不使用不合格的食品及其原料,无有毒有害物质进入本单位。

五、保证不使用不符合国家《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以及未列入国家公告目录的食品添加剂;不超范围、不超剂量滥用食品添加剂。

六、保证不采购使用标签标识不全以及包装破损和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和食品添加剂。

七、保证具备餐饮消费安全的环境条件,加工设施和相关辅助设备。熟食间严格做到专人、专间、专用工具、专用冰箱(柜)、专用消毒设施,严格执行餐饮加工、操作、储存等过程的规范要求,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生食品与熟食品,原料与待加工食品,成品的交叉污染,保证提供和使用消毒合格的餐饮用具。

八、保证明确本单位各岗位工作人员的工作责任,认真督查各岗位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认真落实餐饮业有关法律法规等要求,争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A、B级单位,争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

九、保证本单位不超过接待能力承办宴席,做好宴席各类食品留样,并冷藏保存48小时,一旦发现疑似食物中毒事件,立即向食药监局等相关部门报告。

十、认真处理消费者的投诉和建议,最大限度的满足消费者的合理建议和要求,做一个诚实守信的餐饮业经营者。积极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

以上承诺如有违背,愿承担一切责任,恳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承诺人:xxx

20xx年x月x日

餐饮作为建设社会主义xx的亮点,决不辜负社会各界的期望,我决不为建设脸上抹黑。我餐饮面向社会各界承诺以下几条望社会各界的监督;

一、守法守规。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行规,讲信誉、重服务的良好形象。

二、文明经营。遵守社会公德,注重保护环境,重视精神文明,语言文明;尊重客人宗教信仰和民族风俗,提供健康、文明的'经营项目。

三、朴实诚信。履行服务承诺,公开标准,明码标价;反对欺诈行为,货真量足,不出售过期、变质和假冒伪劣商品。

四、优质服务。突出xx村特色,弘扬xx传统文化,坚持“以人为本”、“顾客至上”,热情待客用敬语,服务主动有耐心,规范操作讲礼仪。

五、确保安全。强化安全管理,完善安全措施,确保客人的人身、财物安全;加强食品卫生管理,确保饮食安全,严防食物中毒。

六、公平交易。对客一视同仁,平等服务;遵守商业道德。

七、接受监督。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加强行业自律。当有客人投诉时,应主动配合旅游、工商等部门妥善处理。

八、团结协作。农家乐业主之间提倡团结互助,客源共享,服务互助,,共同提高,打造具有xx特色的农家乐品牌。

承诺人:xxx

20xx年x月x日

为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不断改善区域环境质量,努力加快美丽许昌建设步伐,我单位特向全市人民作出如下承诺:

一、牢固树立环保意识。

深入开展环境宣传教育,倡导科学发展理念,树立“保护环境光荣,污染环境可耻”意识,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方针,切实肩负起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促进社会、经济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二、严格遵守环保法规。

坚决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政策法规和标准,严格执行排污申报和排污收费等制度,自觉遵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规定,主动接受环境现场执法检查和监督管理,做到无环境污染现象发生,确保环境质量改善。

三、切实加强污染防治。

我单位主要从事餐饮项目经营活动,在项目正式投产前配套建设油烟净化机、油水分离器;同时餐厨垃圾存放点合理设置,杜绝影响周围环境。

四、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加强单位环境管理,强化诚信意识,将环保诚信理念贯穿于生产经营全过程,主动处理好与周围群众关系,自觉维护好群众的环境权益,并接受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监督。

这是我们向社会作出的庄严承诺,敬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我们将进一步加强自律意识,视环保为企业生命,做诚信守法企业。如果在日常管理过程中出现环保违法行为,自愿接受如限期整改、罚款、黑名单、停产或者关闭取缔等行政处罚措施。

承诺人:xxx

20xx年x月x日

为保护和改善我们的生活环境,进一步做好节能减排工作,和谐社会和环境友好型社会,餐饮服务企业都具有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因此,我们将本着对社会和人民群众负责的精神,通过一切行之有效的管理手段,切实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并在此郑重承诺:

1、严格遵守国家及政府有关环境保护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建立健全办单位管理制度,增强本单位人员的环保意识。

2、完善本单位污染治理治理设施并保证治理设施运转正常,定期清理沉淀池和油烟净化器等设施,确保废水废气达标排放。

3、保证本单位燃烧设备使用天然气,清洁燃料,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

4、保证本单位产生的废油脂废泔水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并签定回收协议书,决不将残渣废油直接排入水体或城市排水管网。

5、合理布局,保证本单位音响、风机等产生噪音的设备达标排放。

6、保证本单位不使用难已降解的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杜绝白色污染。

7、自觉接受社会和舆论的监督、主动接受环保行政部门对本单位的监督检查。积极配合环保部门工作、不断提高法律意识和诚信积极意识,做到合法经营、诚信经营。

承诺人:xxx

20xx年x月x日

为保障消费者的饮食安全,营造餐饮业良好的用餐环境,构建诚信和谐社会,本单位特向社会公开承诺: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餐饮服务行业规范,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诚信经营的观念。无餐饮服务许可证不从事经营活动,餐饮服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延续申请。

二、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定期做好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工作。保证每个工作人员有有效健康证和两套工作服。发现有妨碍餐饮卫生安全病症的,立即脱离工作岗位,监督从业人员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不外露,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佩带饰物,操作前将手洗净,操作时保持手部清洁,入厕前换掉工服,出厕后必须洗手。

三、保证餐饮店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的防蝇,防鼠,防尘设施。

四、食品制作过程规范并符合安全要求。在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确保不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不超量使用添加剂,不使用过期变质和被污染的食品,不使用非食品用具及容器,包装材料,不使用未经消毒合格的餐饮具,工具,容器。

五、严把食品原料采购和进货验收关,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进货时查验供货方的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并建立食品采购与进货验收台账且记录规范完整不采购腐败变质,有毒有害,来历不明的食品原料及食品。

五,严格落实餐(饮)具清洗,消毒及保洁制度,按照规范流程洗消餐(饮)具,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供顾客使用,禁止重复使用消毒企业提供的餐饮具,坚决杜绝大中型餐饮单位在包厢和大厅内用"一盆水"和"一块抹布"擦洗茶杯,酒杯等餐饮具陋习的发生。

六,加强餐饮服务单位的业主(法人代表)为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意识,落实餐饮服务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如因提供的食物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自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理。

本单位将严格履行以上承诺,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承诺人:xxx

20xx年x月x日

餐饮污染物治理方案

篇一:餐饮污染物治理方案

为加强我市饮食服务业油烟污染管理,切实解决饮食服务业油烟污染扰民问题,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改善居民的生活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市政府要求,特制订饮食服务业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实施原则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的思想为指导,以国家的法律法规为依据,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优化城市环境的目标任务,以解决商住楼和网点餐饮业油烟污染为重点,按照“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示范试点,逐步推开,依法管理,”的原则,开展饮食服务业油烟污染专项整治活动。努力为居民营造一个优美、整洁、安静的生活环境。

二、整治目标及内容

全市油烟整治工作采用两步走的方法,分两年完成。第一步:XX年底完成市区主要干道和居民集中居住区饮食业油烟污染试点整治工作;第二步:到XX年年底,全市饮食服务业炉灶均使用清洁燃料,厨房操作间均安装国家规定的油烟净化装置、隔油除渣装置或处理设施油烟噪声排放达到国家规定的相应标准,不得扰民。

三、整治范围及对象

全市城区的所有主次干道、居民区内的餐饮服务业及流动烧烤、占道经营餐饮个体户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油烟污染。

四、组织机构

1、成立**市油烟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双创”办、市环保局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城市各区及环保、工商、公安、卫生、城管等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油烟整治工作中的检查、督办、考核验收等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具体名单附后)。并接受市“双创”办指导、监督。

2、以城区为单位,成立油烟整治专班。从公安、工商、环保、卫生、城管抽调部分执法管理人员负责对辖区内的油烟污染进行整治,具体抽调人员及安排由各城区提出意见,报领导小组批准后执行。

3、检查督办。市创建办牵头负责,市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督办检查。

五、整治任务及其职责

饮食服务业油烟专项整治工作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各区政府具体实施,市环保、工商、公安、卫生、城管等相关部门协调督办,共同完成整治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一)市油烟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负责,统一协调,组织对城市各区开展的油烟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考核。

(二)市环保局负责对全市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并负责全市油烟治理设施验收达标的监测和整治工作的业务指导。

(三)市工商局结合自身职责,协同开展好全市油烟噪声专项整治工作,对城区新开办的餐饮业,必须凭市环保局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和市卫生局的卫生许可证,才能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对不具备治理条件、污染较大且居民反映强烈的餐饮户,要组织力量依法予以取缔,吊销营业执照。

(四)市卫生局结合自身职责,协调开展好全市油烟噪声专项整治工作,按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对环境影响较大、市民反映强烈的.发证户,负责进行取缔。

(五)市城管综合执法局结合自身职责,协同开展全市油烟噪声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对乱搭乱建、占道经营的饮食摊点、烧烤点依法进行整治和取缔。

(六)市公安局结合自身职责,协助做好餐饮油烟噪声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对拒不接受整治的单位及个人阻碍执行公务的行为依法作出处理,保证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七)各城区人民政府 按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各区环保、工商、卫生、公安、城管等部门实施辖区油烟的整治工作,同时,各城区(开发区)组织区环保局负责提交两年的整治计划和XX年具体的整治任务表,并按要求完成各项治理任务。

六、实施步骤(XX年度)

(一)准备阶段(XX年2月1日至3月30日)。由市创建办牵头组织市环保、工商、卫生、公安、城管等部门草拟关于进一步加强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治的通告,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市环保局根据方案要求,拟定整治领导小组负责人及成员名单,报市政府分管领导审定。各城区人民政府制定具体的整治实施方案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要求做到目标明确,任务落实,措施得力。

(二)宣传发动阶段(XX年4月1日至4月10日)

市环保、工商、卫生、公安、城管等部门联合向全市印发《关于加强**市油烟污染治理通告》,告知整治方法、步骤、时间、要求、明确有关事项。各城区人民政府责成区相关部门将相关的治理宣传资料分发到被治理单位及个体户,同时发放整改(取缔)告知书,明确整改(取缔)时限、整改方法,整改措施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篇二:餐饮污染物治理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城区环境质量,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顺利进行,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市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XX年5月底前,县城建成及旅游景区内有油烟排放的宾馆、饭店、餐厅和食堂等餐饮服务业经营场所,全部实现油烟达标排放。

二、工作步骤

1、调查阶段(20XX年3月1日至4月30日)

对本辖区内餐饮服务业单位进行摸底调查,建立餐饮业台账,掌握污染防治设施安装、运行情况和排污许可证、营业执照、餐饮服务许可证办理情况,制定相应整治措施。

2、整治阶段(20XX年5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全面开展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对不符合整治要求的餐饮业单位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时限及要求;对辖区内限期整改对象加强日常检查,督促餐饮业单位加快整改进度;餐饮业单位完成整改后,及时组织验收。对逾期未完成整改的,依法责令停业。

3、验收阶段(20XX年1月1日至5月31日)

对下达限期整改的餐饮业单位进行集中验收,并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检查总结,完善管理台账,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三、任务要求

(一)严格控制新、改、扩建餐饮业油烟污染

1、新、改、扩、建的餐饮业建设项目,应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必须经过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未经批准不得建设。

2、新、改、扩建的餐饮业单位要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要求,建设符合标准要求的高效油烟净化等污染防治设施,经过有资质监测部门监测合格后,通过环保部门验收;需要配套建设的污染防治设施未建成、未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运营。

3、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新、改、扩建餐饮业单位,依法核发排污许可证。

(二)加强现有餐饮业油烟污染整治

4、要求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但不能达标排放的餐饮服务经营场所限期整改,逾期未完成整改的,依法责令停业。

5、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餐饮服务经营场所限期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逾期未安装的,依法责令停业。

6、对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和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餐饮业单位,依法实施取缔。

7、禁止在建成区内露天烧烤。

8、依法整治或取缔产生油烟污染的户外占道经营餐饮摊点。

(三)加强排污许可证管理

9、餐饮业单位全部实施排污许可证管理。

10、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的餐饮单位,依法进行处罚。

(四)整治标准

11、所有餐饮业单位必须安装与本单位排烟量相匹配的,经国家认可的单位检测合格的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的油烟需通过烟气排放管道达标排放,营业期间必须保证油烟净化设施正常运行。

12、在餐饮业单位建筑物内有预设专用烟气排放管道的,油烟需通过预设管道的排放,无预设专用烟气排放管道的,需按标准安装专用烟气排放通道。油烟净化器、风机及专用烟气排放通道的安装使用需对周边居民无影响,并对城市景观环境无影响。

13、所有餐营业单位油烟污染防治等环保设施必须建立清洁保养台账,根据技术要求定期进行清洁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行。

四、职责分工

(一)县政府负责组织开展辖区内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治专项整治工作。

(二)环保部门:负责对餐饮业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负责加强新、改、扩建的餐饮业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审批及排污许可证核发管理,负责对已办理环评手续或取得排污许可证但油烟污染防治未达到要求的餐饮企业限期整改;对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餐饮业单位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进行责令停止排污,并予以处罚。

(三)城管部门:负责对室外无照餐饮摊点的监督管理。对油烟污染严重的室外无照餐饮摊点和城市建成区露天烧烤依法予以取缔。

(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监管职能,负责对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餐饮单位进行查处。

(五)工商部门:加强餐饮业营业执照管理,负责对无工商营业执照的餐饮业单位查处或取缔工作。

(六)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加强新建建筑项目审查,商业用房设置餐饮的,必须设计或预留专用排烟系统,并考虑与居住区相对距离。

篇三:餐饮污染物治理方案

为扎实推进我区环境保护模范城区创建工作,切实解决市民反映强烈的餐饮行业环境污染问题,为全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舒适宜居的生活环境,根据《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对餐饮行业环境污染问题开展一次集中专项整治,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范围和对象

(一)整治范围:几江街道、鼎山街道、德感街道、双福新区、白沙镇、珞璜镇的城市(城镇)建成区。

(二)整治对象:在城市(城镇)建成区内产生油烟、废气、异味、噪声等环境污染的餐饮单位(含食品加工单位,下同)。

二、整治要求和标准

(一)整治要求:餐饮单位必须具备和完善专用烟道、油烟净化、油水分离、噪声治理、垃圾收运等环境污染治理设施。

(二)整治标准:餐饮单位必须做到证照齐全,设施完善,合法经营。餐饮单位油烟排气筒的高度和位置不影响周围居民居住环境,油烟排放达到相应的排放标准,其设备噪声不得超标扰民。餐饮单位含油废水做到油水分离达标排放,餐厨垃圾得到有效处置。

三、整治方法和步骤

(一)准备阶段(20XX年7月2日至7月12日)。区环保局牵头召集区市政园林局、江津工商分局、江津食药监分局等部门和相关镇街召开专题会议,安排布置相关工作。

(二)调查摸底(20XX年7月13日至7月23日)。由各镇街对辖区整治范围内的餐饮单位数量、污染状况、治理设施等情况进行调查摸底。

(三)动员部署。(20XX年7月24日至7月31日)由各镇街组织辖区整治范围内的餐饮单位进行宣传动员。

(四)全面整治(20XX年8月1日至8月31日)。各餐饮单位按照整治要求进行全面整改。

(五)检查验收(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9月10日)。由区环保局牵头,汇同相关部门和镇街对餐饮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餐饮单位,由相关职能部门责令整改,并视其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警告、罚款、停业等行政处罚。

四、组织机构和人员

成立由副区长吴晓琳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副主任李仁华、区环保局局长关涛任副组长,区环保局、区市政园林局、江津工商分局、江津食药监局、区餐饮商会和相关镇街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区餐饮行业环境污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协调和指导。办公室主任由区环保局副局长凌泽华担任,办公室的具体工作由区环境监察支队承担。

五、工作纪律和要求

餐饮行业环境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是一项民心工程,是“创建环保模范城区”的基础性工作。相关部门和镇街要把专项整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密切配合,严格履职,力求实效,切实解决我区餐饮行业油烟、噪声扰民问题。各餐饮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按照专项整治要求,积极主动地进行整改,严格规范经营行为,为改善我区人居环境、创建环境保护模范城区做出应有的贡献。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过程中,区政府督查室要加强督查督办工作。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各相关部门和镇街要向区政府作出书面报告。

如何办理餐饮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办理就是在餐厅开业前通过卫生、消防、环评部分检修合格后,到工商局申请,待审批合格后,工商局发放正式营业执照。

1、名称预登记

首先到当地工商局领一份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再按要求填表,填完以后需持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的(复印件)到名称核准处查询,名称核准后,一般7个工作日。持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到名称登记处领名称申批表,按要求填表。

2、环境评估

先到辖区环保局办证处申请,受理后,工作人员会上门去检查指导。审查通过后颁发《排污许可证》。

3、工商局审批

以上三个单位出据证实后,应交当地工商分局受理。

扩展资料

工商注册需准备以下几个方面的事宜: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3、法人股东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5、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

6、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7、住所使用证明。

注:住所使用证明材料的准备,分为以下二种情况:

(1)若是自己房产,需要房产证复印件,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

(2)若是租房,需要房东签字的房产证复印件,房东的身份证复印件,双方签字盖章的租赁合同,和租金发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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